我想問下老師,關于企業(yè)最后清算所有者權益科目轉入清算損益,其中實收資本轉入清算損益后,那么原實收資本在計算清算所得及后續(xù)轉讓個人財產所得中不是要交稅么??這個實收資本轉入清算損益不太理解,謝謝
你好!建議分步驟去核算,這樣思路會清晰些。
一、設定科目,核算清算損益
在普通清算中,一般下設清算費用、清算損益兩個科目,用以核算清算期間所發(fā)生的費用與損益。
清算費用:專用于核算企業(yè)清算期間的各項費用成本。包括: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報酬、公告費用、咨詢費用和辦公費用、訴訟費用及清算過程中必須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費用。這些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yōu)先支付。“清算費用”賬戶借方登記清算期間的各項清算費用;清算結束時,將其全部發(fā)生額從該賬戶的貸方轉入清算損益的借方,本賬戶無余額。
清算損益:專門核算企業(yè)清算期間所實現的各項收益和損失。屬損益類科目。
“清算損益”賬戶的貸方反映企業(yè)的清算收益,其內容包括清算中發(fā)生的財產盤盈、財產重估收益、財產變現的收益和無法償還的債務等;
該賬戶的借方反映企業(yè)的清算損失,其內容包括清算發(fā)生的財產盤虧,包括損失財產、變現損失和無法收回的債權;
期末余額可能在貸方也可能在借方。
清算損益余額在借方,當期清算損益為虧損,不需要繳交清算所得稅,余額在貸方,則需要繳交清算所得稅,按企業(yè)對應稅率繳交。
二、確認財產轉讓所得。
股東分配剩余財產,若是法人股東,減除相當于盈余和未分配利潤 (此部分應納入股息所得),再扣除股權計稅基礎后確認財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并入應納稅所得額征企業(yè)所得稅。自然人股東扣除股權計稅基礎后,全部應該征收個人所得稅,包括相當于盈余和未分配利潤部分。
以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