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填表時,6項扣除是填1至申報月份的累計嗎?表上顯示當月收入,累計子女教育,累計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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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我公司每月15號發(fā)放上月工資,個稅應該申報幾月份的工資表?比如,現(xiàn)在是2月份需要申報所屬期1月份的個稅,1月份發(fā)放12月工資,2月份發(fā)放1月份工資,我現(xiàn)在2月份需要申報的是1月份已發(fā)放的12月工資表,還是申報1月份工資表?以上對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老師,咨詢個問題,如果某人10月份入職,未發(fā)工資,11月份發(fā)工資時,要補繳10月份的社保,那么11月份的個稅計稅基礎是不是可以扣除10月11月兩個月后的社保后再計算?
實務中,兩個月份的工資一起發(fā)放,申報個稅時候如何申報呢,一個月的工資實際是不要繳納個稅的,但是兩個月一起發(fā)就需要繳納個稅了,例如一月份發(fā)放上年十一月份和十二月份的工資。感謝您的心熱和提問。按照稅法規(guī)定,實際支付工資的日期為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一次發(fā)2個月工資,應合計納稅,年底匯算清繳多退少補。但如果11月工應在12月發(fā)放,雖然沒法但在1月申報納稅了, 12月工資1月發(fā)放,在2月申報納稅了,也是可以分別計算。
公司代表處的首席代表不定期來中國,工資均由境外支付,想請教下,首席代表工資及獎金如何交納個人所得稅?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該雇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在中國境外工作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除中國境內企業(yè)董事或高層管理人員外,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四)在中國境內居住滿5年的外籍人員的個人納稅義務的確定 在中國境內居住滿5年的外籍人員,作為居民納稅人,其來源于境內外的所得均需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老師,單位一人3月份工資2400 4月份7300,都在4月份發(fā)放,計算個稅是不超過4500的標準,還是合計起來超過4500計算,還是2400+3800合計數(shù)乘以4500的個稅比例 還是2400+3800合計數(shù)乘以超過4500的個稅計算比例?是2400+3800合計數(shù)乘以超過4500的個稅計算比例。
那么實務中一般什么時候代扣呢?還有如果是今年10月份借的,那么到今年12月份是不要代扣的吧?這個需要稅務機關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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