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給經銷商產品,到月底按發(fā)貨數量給一定金額的返還,這種返還是不是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原來是直接次月沖減提貨款沒有做過納稅申報,現在公司讓直接轉賬或者發(fā)現金,是不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我們給經銷商的月底返利,記入了銷售費用折讓費,是不是要和工資一樣要繳納個稅呢,是我們給客戶的不是供應商給我們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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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應該做銷售折讓處理,沖減采購商品的成本,不繳納個人所得稅,減少的成本對應的進項稅需要轉出。
以上對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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