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筑業(yè)營改增一般納稅人,有一個新項目選擇清包工方式簡易征收,那其他的項目還可以選擇一般計稅嗎?36個月不能更改計稅方式指的是一個項目的計稅方式還是一個公司的計稅方式?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guī)定,計稅方式是按照項目采用的,一個新項目選擇清包工方式簡易征收,其他項目還可以選擇一般計稅,36個月不能更改計稅方式指的是一個項目的計稅方式不是一個公司的計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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