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12月份的工資沒有在12月份的賬里計提,18年1月份工資表出來就發(fā)了,請問借管理費用-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同時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這樣可以嗎?還是要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資深稅務籌劃師向TA咨詢
您好:
需要調整以前年度損益,也就是需要將12月的工資調整至17年。但是發(fā)放的那部分: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應做在18年。
以上對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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