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母公司)有特種作業(yè)施工設備(專門用于油服行業(yè)的),租賃給子公司的租賃費用如何定價,沒有行業(yè)價格標準,是否要參照設備價格和折舊?
2)母公司購買的軟件使用權,如果將這種軟件使用權再轉讓給子公司,是否必須參照購買使用權的價格,還是可以在此價格基礎上上下浮動,浮動百分比不能超過多少?
3)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技術服務費,去年稅務給我們查賬,需要我們提供計價依據,今年如果我們再次與子公司簽訂同類技術服務合同,如何提供計價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話條例》第一百一十一條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9〕2號)第四章的相關規(guī)定,轉讓定價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價格法、再銷售價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凈利潤法、利潤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方法;詳細計算要求及公式您可自行查閱一下。上述各方法大多需要使用非關聯(lián)交易數據,而且通常給出的是原則性規(guī)定。因此,稅務處理上,取得一定的市場公允數據是必要的;具體操作,也建議您直接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