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即利潤乘以25%,再乘以40%即你減免后應該交的所得稅。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公布《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范圍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yè)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通知》顯示,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yè),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稅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即利潤乘以25%,再乘以40%即你減免后應該交的所得稅。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公布《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范圍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yè)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通知》顯示,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yè),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稅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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