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一般要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完成的。掐指一算,現(xiàn)在離匯算清繳截止的時間越來越近了!那么問題來了,個體戶的“匯算清繳”應該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現(xiàn)在由小編為大家捋一捋匯算清繳那些事兒~
個體戶VS小微企業(yè)
首先,有不少小伙伴會將個體戶和小微企業(yè)弄混淆,傻傻分不清。現(xiàn)在小編帶大家梳理一下它們之間的區(qū)別,幫助大家區(qū)分:
在解決了概念上的疑問之后,我們來重點了解一下個體戶如何做匯算清繳。
個體戶如何做匯算清繳
這里需要區(qū)分“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兩種情況。對于采用“核定征收”的個體戶而言,按照目前的財稅規(guī)定是不需要出具匯算清繳報告;如果是采用“查賬征收”的個體戶,則需要出具匯算清繳報告。
那么問題來了,個體工商戶如何進行匯算清繳呢?
先看一組年度匯算清繳的計算公式:
通過一個簡單的案例來講解一下以上公式。
打個比方,小明2018年開了一家包子店。假設小明的包子店是采用查賬征收的方式匯繳且無納稅調(diào)整額。已知該包子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00,000元,前三季度實際經(jīng)營月份數(shù)是6;前四季度實際經(jīng)營月份數(shù)是3;全年實際經(jīng)營月份有9個月,請問小明的包子店在進行2018年度匯算清繳時,應納稅額為多少?
根據(jù)2018年的稅率表:
首先,計算“應納前三季度稅額”。
應納前三季度稅額=(200,000×35%-14750)×6÷9=36833.33(元)
其次,計算“應納前四季度稅額”。
應納前四季度稅額=(200,000×20%-3750)×3÷9=12083.33(元)
最后,計算“全年應納稅額”。
全年應納稅額=36833.33+12083.33=48916.66(元)
小編找了兩個常見的匯算清繳問題,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問題一:個體經(jīng)營所得本月虧損,匯算清繳時需要提交什么資料?
問題二:個體戶什么情況下才可以“零申報”?
答:個體戶在沒有收入的時候,就可以進行零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