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從稅務成本看,境內自然人股東直接持股,在掛牌前,直接適用的是20%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其掛牌前分紅,或者是股改時留存收益轉增股本,均涉及扣繳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稅率。境內非上市公司個人股東,如果是外籍個人,按規(guī)定適用免稅政策,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降低自然人股東分紅個稅,通常的方式是轉由法人股東持股,法人收到投資收益免企業(yè)所得稅,因此,分紅或者股改環(huán)節(jié)可以免稅,即延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時間。
如果股東考慮的方式是日后全部分紅到自然人股東手上,則不建議轉由法人股東持股,而保留直接自然人股東持股,自然人股東持股,依據相關政策,可以適用股息紅利差額計稅的個人所得稅政策,即持股1年以上免個人所得稅、1個月-1年按10%繳納個稅,1個月以內按20%繳納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