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對于所得稅來說:
根據(jù)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
第二條 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計算并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七條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按照累計稅率表,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對于增值稅來說,個體工商戶如果屬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免征增值稅;超過30萬元,按照全部不含稅銷售額*3%計算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本期繳納的增值稅=本期銷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