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有食堂,自己買菜做飯,每天中午提供午餐,就餐的員工每餐扣4元,余下單位自己承擔(dān),我想問一下,單位承擔(dān)的這塊需要分?jǐn)偟絾T工工資里一起繳納個稅嗎?
回答: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guān)的其他所得。 因此,若您企業(yè)的員工未以現(xiàn)金形式取得餐費補貼,不需要與工資薪金合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他仲企稅務(wù)師回答:
公司給員工提供工作餐的情境不同,答案也不同。有的情境下需要交個稅,有的情境下不需要交個稅。先說不需要員工交個稅的情境:
(1)公司有自己的食堂,員工到食堂免費就餐,食堂為此發(fā)生的制餐費用屬于集體福利支出,不需要分?jǐn)偟絾T工頭上,員工自然無需交個稅;
(2)公司沒有食堂,找送餐公司配送工作餐或讓員工固定在某餐廳就餐(如在寫字樓地下食堂就餐),月底由公司與配餐公司或餐廳統(tǒng)一結(jié)算餐費,此時,結(jié)算的餐費不需要并入員工工資薪金計征個稅。
這兩種情境會計做賬時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