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為了切實保護嘉定專利權,規(guī)范交易行為,促進專利實施而對專利實施許可進行管理的一種行政手段。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生效日起3個月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對備案審查合格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將給予備案合格通知書及備案號、備案日期,并將通知書送交當事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在規(guī)范專利許可交易規(guī)范、保護專利實施許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確定專利侵權賠償數額等方面都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