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專利制度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奉賢專利的知識產權的一項制度。一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并不能自動得到專利保護,專利局也不能主動授予專利權,必須由有權提出專利申請的人,按照規(guī)定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專利局接受申請后,經法定程序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才授予專利權。申請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和必要的附圖等文件。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交請求書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等文件。專利申請文件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撰寫,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寫。由于申請專利事務是一項繁雜的法律事務,一般人不容易完成這項任務,申請人可以委托具有專利資格的代理人撰寫申請文件和辦理有關申請事務。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代理人申請專利和辦理申請事務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并按有關專利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繳納代理服務費。向專利局遞交專利申請文件時,可以直接面交專利局,也可以掛號郵寄專利局,還可以委托代理機構代理人辦理。向專利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xù)時,應當按照專利收費項目和標準繳納有關費用。各種費用可以直接向專利局繳納,也可以通過郵局或銀行匯付,還可以通過代理機構轉繳。專利局收到符合規(guī)定的專利申請文件后,即發(fā)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并注明其專利的申請日、申請?zhí)柤捌渌马棥?/p>
崇明著作權變更是指在崇明著作權存續(xù)期間,權利的主體、權利的內容等發(fā)生變化。根據(jù)作者人格權專屬性的基本原理,作者人格權與作者人身密切相連,除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明確規(guī)定由他人代為行使人格權的情形,作者人格權不能發(fā)生權利主體的變更。因此,能夠發(fā)生變更的著作權實質上是作者財產權。著作權變更的途徑著作權變更的主要途徑有約定和法定兩種途徑。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導致著作權變更的情形在社會生活中頻頻發(fā)生。愈是法治水準高的國家,愈鼓勵人們通過合同約定來進行權利的變更,這與法律保護人們的自由與權利的理念緊密相關。通過法定方式導致著作權變更,如法人等對自然人作者的職務作品享有的著作權中的部分權利即是此種情形。這是法律實現(xiàn)其衡平保護不同主體權利的觀念在立法上的一種體現(xiàn)。著作權變更所需要的材料一、作品著作權登記證書原件;二、權利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或簽字;三、撰寫《變更說明書》;四、作品樣本,應與原登記時所提交一致;五、如權利人名稱或地址發(fā)生變更,需要出示由工商部分出具變更證明或由公安局出具的身份變更證明。著作權變更的費用版權查詢費用官費200元每件,辦理轉讓申請官費每件300元,如果委托代理機構辦理還需要一筆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