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指南:1.松江專利申請的類型松江專利申請分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針對產(chǎn)品、方法或者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fā)明專利;針對產(chǎn)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針對產(chǎn)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2.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哪些申請文件申請發(fā)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fā)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有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發(fā)明專利申請,說明書中應包括該序列表,并把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提交,同時還應提交符合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規(guī)定的記載有該序列表的光盤或軟盤。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各一式兩份。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一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應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應為照片,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一式兩份。3.受理專利申請的部門申請人申請專利時,應當將申請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局受理處(以下簡稱專利局受理處),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設立的專利代辦處,目前在上海、沈陽、濟南、長沙、上海、南京、上海、上海、西安、武漢以及鄭州、上海、石家莊、哈爾濱、長春設立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代辦處;國防專利分局專門受理國防專利申請。4.如何辦理專利申請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專利申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或者電子申請的形式辦理。不能用口頭說明或者提供樣品或模型的方法,來代替或省略書面申請文件。在專利審批程序中只有書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各種手續(xù)文件都應當按規(guī)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xù),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xù)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辦理的手續(xù)要附具證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證明文件與附件應當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復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復印件,但同時需要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證明。5.提交申請時如何排列申請文件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應按下列順序排列: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和其他文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應按照請求書、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順序排列。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用阿拉伯數(shù)字分別順序編號。6.申請文件的紙張要求申請文件的紙張質量應相當于復印機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各種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紙張。申請文件的紙張應當縱向使用,只使用一面。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申請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統(tǒng)一制定的表格。這些表格可以向專利局受理處、各地的專利代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網(wǎng)站下載。7.申請文件的文字和書寫要求申請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漢字。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tǒng)一中文譯名,應當注明英文或原文。申請人提供的附件或證明是外文的,應當附有中文譯文,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在內,都應當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打字或印刷,字跡呈黑色,字高應當在3.5~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2.5~3.5毫米之間。要求提交一式兩份文件的,其中一份為原件,另一份應采用復印件。申請文件中有圖的,應當用墨水和繪圖工具繪制,或者繪圖軟件繪制,線條應當均勻清晰,不得涂改。8.專利申請內容的單一性要求一件發(fā)明或者實用型新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個總的發(fā)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zhí)岢觥R患庥^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chǎn)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chǎn)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zhí)岢觥?/p>
無效宣告程序審查中,有松江專利權歸屬糾紛的,松江專利復審委員會自收到專利權歸屬糾紛的當事人遞交的書面的中止無效程序請求以及訴訟或調處受理通知書副本之日起,或者自收到有關人民法院對專利權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和要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協(xié)助執(zhí)行專利權保全的公函之日起,應當中止對該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待以下情形之一發(fā)生時,專利復審委員會再恢復審查。1、中止請求人要求恢復審查;2、中止審查已滿一年,并且未收到中止請求人提出的、附具專利權歸屬糾紛尚未審結證明的延長中止請求;3、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取消保全措施的證明;4、保全期限屆滿,并且未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裁定繼續(xù)采取保全措施的通知;5、收到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識產(chǎn)權局(或相應職能部門)作出的生效判決或者調處決定書副本并且在必要時進行了專利權人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