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如沒有真實業(yè)務的平進平出屬于虛開行為!平進平出算虛開/進項不能抵扣銷項照繳(上市公司公告)。
公告摘要:
1、上游 38 家企業(yè)開具的品名為“煤”的 3818 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金額 378,246,829.04 元,向 20 家下游企業(yè)開具了品名為“煤”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9 份,金額 381,023,365.95 元,幾乎平進平出;
2、取得的 3600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得作為合法有 效 的 扣 稅 憑 證 抵 扣 進 項 稅 額 , 應 轉 出 進 項 稅 額60,639,321.61 元,并沒有說向 20 家下游企業(yè)開具的發(fā)票不需要繳納“銷項稅額”;
3、移交司法機關。
4、提醒增值稅虛開發(fā)票罪,不是說沒有造成稅款損失就不算虛開,它是一種“行為罪”,如沒有真實業(yè)務的平進平出屬于虛開行為。
上市公司公告原文
寧夏西部創(chuàng)業(yè)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子公司收到《稅務處理決定書》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557
證券簡稱:西部創(chuàng)業(yè)
公告編號:2019-04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全資子公司寧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古物流”)收到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稅務局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書》(寧稅稽處﹝2019﹞33052 號),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稅務處理決定書》的主要內容
(一)違法事實
2016 年 7-12 月期間,大古物流在開展煤炭貿易過程中,共取得上游 38 家企業(yè)開具的品名為“煤”的 3818 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金額 378,246,829.04 元,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64,301,956.31 元,價稅合計442,548,785.35 元。同期,大古物流向 20 家下游企業(yè)開具了品名為“煤”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9 份,金額 381,023,365.95 元,銷項稅額64,773,971.98 元,價稅合計445,797,337.94 元。經查實,大古物流對上述煤炭的采購、銷售及貨物交割未形成實際控制,利用虛假銀行承兌匯票虛收虛支往來款項,銀行電匯資金大部分已證實形成回流。大古物流 2016 年接受上游 35 家企業(yè)3600 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向下游 20 家企業(yè)開具 219 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行為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行為(有關詳情請參閱 2019 年 7 月 5 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關于子公司收到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0)。
(二)處理決定
1、補繳稅款
大古物流取得的 3600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得作為合法有 效 的 扣 稅 憑 證 抵 扣 進 項 稅 額 , 應 轉 出 進 項 稅 額60,639,321.61 元,決定追繳大古物流增值稅 60,639,321.61元、補繳城市維護建設稅 4,244,752.51 元、補繳教育費附加 1,819,179.65 元、補繳地方教育附加 1,212,786.43 元。
2、加收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對大古物流少繳增值稅 60,639,321.61 元,城市維護建設稅 4,244,752.51 元,除限期追繳外,按規(guī)定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移交司法機關
限大古物流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稅務局將上述稅款及滯納金繳納入庫,并按照規(guī)定進行相關賬務調整。逾期未繳清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
大古物流若同稽查局在納稅及稅收違法行為處理上有爭議,必須先依照本決定的期限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項繳清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被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
二、《稅務處理決定書》對公司的影響
與 2019 年 7 月初收到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相比,《稅務處理決定書》未對大古物流涉稅事項做出罰款處理?!抖悇仗幚頉Q定書》對公司的影響如下:
1、根據《上市公司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監(jiān)管問題解答(2010年第 1期)》及《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guī)定,大古物流按照《稅務處理決定書》補繳稅款不屬于前期會計差錯,不涉及對前期財務數據的追溯調整,其補繳的稅款、教育費附加及滯納金應計入支付當期的損益,預計減少 2019 年第三季度凈利潤約10,441.72 萬元(含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預計滯納金約3,650.12 萬元)。
2、大古物流注冊資本為 1,000 萬元,2018 年經審計的總資產為 3,172.16 萬元,占合并報表的 0.55%;負債合計1,795.28 萬元,占合并報表的 2.13%;凈資產為 1,376.88萬元,占合并報表的 0.28%,;凈利潤為 529.11 萬元,占合并報表的 3.59%。大古物流非公司重要子公司,其涉稅事項不影響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正常運營。
3、大古物流需要補繳的稅款、教育費附加及滯納金已遠遠超出其資產規(guī)模和支付能力,面臨破產清算的風險。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大古物流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出資額為限對大古物流承擔責任。如果大古物流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將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因此造成的公司投資損失不超過 1,000 萬元。
4、大古物流涉稅事項不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 13.2.1 條第(七)項至第(九)項規(guī)定的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亦不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四、五條規(guī)定的終止上市情形。
特此公告。
寧夏西部創(chuàng)業(yè)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