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研發(fā)的檢測技術在去年已經投入應用,但是去年沒有申請相應的知識產權,那這部分收入能算作高新技術服務收入嗎?可以歸為主要產品(服務)部分嗎?
“要求高校技術產品(服務)占企業(yè)中收入的比60%以上。主要產品(服務)是指高校技術產品(服務)中,有知識產權支持的部分,要求此產值占高校技術產品(服務)產值超過50%,(企業(yè)填報時注意勾選有知識產權支撐的高品)”。就是你們的高新產品必須要有知識產權支持;至于沒有取得知識產權的之前的收入也是可以算的。里面說的知識產權支持,獲證為準;不是有了知識產權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