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稅收與財政聯(lián)系十分密切。
由于稅收收入通常是一國獲取財政收入最主要的手段,因而稅收有時被看作是“大財政”的一部分,相應地,稅收政策有時也被看作是財政政策的一部分。但是,隨著對稅收職能認識的逐漸深化,人們越來越認為稅收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由此產生了不同于狹義財政政策的稅收政策,同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等具體財政政策如何協(xié)調、配合的問題。
應當說,稅收政策中包含著稅收收入政策,因而同財政收入政策存在著一致性;同時,由于在稅收政策中還包含著稅收調控政策,因而有時可能與純粹的財政收入政策并不一致,這就需要在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實現收入的手段和收入結構等方面進行協(xié)澗。
此外,對稅收政策與財政支出政策進行協(xié)調,通常是最突出、最需要的。
財政支出政策主要是通過財政支出規(guī)模和結構的調節(jié)來影響經濟運行,其對社會總需求的影響,與稅收政策的效應正好相反。此外,財政支出政策主要用于短期的、臨時性的調節(jié);而稅收政策一般用于中長期的調節(jié)。因此,如果兩者的方向不一致、作用不協(xié)調,就可能產生政策效應相互抵消的效果。
在兩者的配合方面,通常,在稅收領域實行“減稅”政策時,需要有旨在“增支”的擴張性的財政支出政策與之相配合;反之,當稅收領域實行“增稅”的政策時,則應有“減支”的緊縮性財政支出政策與之相配合。如果一方面實行擴張性的財政政策,一方面又大量地“增稅”,則兩類政策的協(xié)調就會存在一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