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浦東商標變更辦理途徑
(一)根據(jù)現(xiàn)行《 浦東商標法》四十一條規(guī)定:“注冊 浦東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注冊 商標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 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xù)。 如果要改變注冊 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 商標注冊申請,按新申請 商標對待,不能稱為 商標變更。
(二)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有兩條途徑:
1、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二、商標變更的書件格式
(一)變更的書件格式有四種:《變更 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刪減 商品/ 服務項目申請書》、《變更 商標代理人申請書》、《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書》。
(二)申請人應根據(jù)辦理的具體事項填寫相應的申請書:
1、需要變更名義或者地址的,應當填寫《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如果商標注冊人或者申請人同時申請變更名義和地址,填寫一份申請書即可;
2、需要刪減注冊商標或注冊申請中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的,應當填寫《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書》,但不能對商品或服務項目加限定或修飾詞句;
3、需要變更商標代理人的,應當填寫《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書》;
4、如果發(fā)現(xiàn)注冊書件或者申請書件中有錯誤需要更正的,應當填寫《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書》,這里所說的需要更正的錯誤僅限于申請書件中的個別文字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