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施行。
對于具體扣除如何操作實施以及暫行方法實施后個人到底可以少交多少稅,個人如何選擇加計扣除對象才能實現(xiàn)家庭利益最大化等問題都是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那么接下來就讓我們針對以上問題一一作答。
本次個稅改革采取“一次修法、兩步實施”的方式,第一階段在2018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減除費用調高、稅率表調整兩項規(guī)定。
據(jù)統(tǒng)計,個人綜合所得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超額累進稅率中的低檔稅率范圍擴大兩項調整實施首月,全國個人所得稅減稅316億元,有6000多萬稅改前的納稅人不再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第二階段即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全面實行綜合申報、專項附加扣除、預扣預繳、匯算清繳制度等新稅法全部內容。
本次個稅改革亮點如下:
1、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4項收入,按年計稅,預扣預繳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2、新設了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一、明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條件和標準
暫行辦法在表述上進一步明晰了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條件和標準。具體情況如下表:
二、確定居民和非居民納稅人扣繳方法
居民個人預扣預繳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按以下方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非居民個人扣繳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lián)Q算后的非居民個人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三、實踐家庭收益最大化的策略選擇
個人工資、薪金預繳計算方法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shù)計算。
具體情景案例解讀
夫妻雙方A和B均有工作,A和B均為獨生子女,且A和B父母都已過60歲,兩人婚后有一個兒子正在上學,他們通過努力已在當?shù)刭徺I首套房,每月需還貸款。
情景一:中低收入
A應稅工資17000元,B應稅工資8000元,每月可加計扣除項目金額:子女教育1000元、贍養(yǎng)老人2000元、住房貸款利息1000元、學歷教育(A)400元、繼續(xù)教育(B)300元、大病醫(yī)療3000元(上限5000元)。考慮到工資、薪金較低的B本身贍養(yǎng)父母和繼續(xù)教育項目抵扣已經(jīng)使其自身月應納稅所得額為0,基于理性假設,可分攤專項附加扣除由工資、薪金高的A個人全部扣除為唯一最優(yōu)選擇。(注:假設中低等收入家庭夫妻雙方需要進行學歷教育和繼續(xù)教育。)
情景二:中等收入
A應稅工資40000元,B應稅工資30000元,每月可加計扣除項目金額:子女教育1000元、贍養(yǎng)老人2000元、住房貸款利息1000元、大病醫(yī)療3000元(上限5000元)??煞謹倢m椄郊涌鄢謩e按照由A、B個人全部扣除和兩人均攤扣除三種方法計算。(注:假設中等收入家庭夫妻雙方不需要進行學歷教育和繼續(xù)教育。)
情景三:中高收入
A應稅工資85000元,B應稅工資60000元,每月可加計扣除項目金額:子女教育1000元、贍養(yǎng)老人2000元、住房貸款利息1000元、大病醫(yī)療3000元(上限5000元)??煞謹倢m椄郊涌鄢謩e按照由A、B個人全部扣除和兩人均攤扣除三種方法計算。(注:假設中高等收入家庭夫妻雙方不需要進行學歷教育和繼續(xù)教育。)
家庭收益最大化
通過上述計算,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個稅改革后(起征點提高、加計扣除)減稅力度明顯。此次,個稅改革之后個稅繳納方法的選擇更加靈活,這就導致不同抵扣方法的選擇所帶來的減稅力度會有所差別,因此個稅改革紅利釋放背景下家庭收益最大化決策選擇至關重要。接下來我們就通過具體數(shù)據(jù)分析一下家庭收益最大化的決策選擇問題。
情景一:中低收入家庭
個稅改革前:中低收入家庭夫妻雙方A和B每月共繳納個人所得稅2260.5元;
個稅改革后:夫妻雙方每個月個人所得稅繳納總額共計97元,減稅幅度95.7%。
最優(yōu)決策:對于中低收入家庭來說,三種算法中,最優(yōu)選擇唯一,一般來說選擇由工資最高的一方全額扣除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大病醫(yī)療等項目可以使家庭收益最大化。
情景二:中等收入家庭
個稅改革前:中高收入家庭夫妻雙方A和B每月共繳納個人所得稅12165元;
個稅改革后:1.由夫妻中收入較低B加計扣除項目,則夫妻雙方每個月個人所得稅繳納總額共計6340元,減稅幅度47.9%;
2、由夫妻中收入較高A加計扣除項目,則夫妻雙方每個月個人所得稅繳納總額共計5260元,減稅幅度58.3%;
3、由夫妻均攤加計扣除項目,則夫妻雙方每個月個人所得稅繳納總額共計6215元,減稅幅度48.9%;
最優(yōu)決策:對于中等收入家庭來說,決策收益排序:由夫妻中收入較高A加計扣除項目>由夫妻均攤附加扣除項目>由夫妻中收入較低B加計扣除項目,其中由夫妻雙方均攤附加扣除與由夫妻收入較低者加計扣除兩種發(fā)法帶來的免稅力度差別不大,使家庭收益最大化的最優(yōu)選擇是由工資最高的一方全額扣除。
情景三:中高收入家庭
個稅改革前:中高收入家庭夫妻雙方A和B每月共繳納個人所得稅32917.5元;
個稅改革后:
1、由夫妻中收入較低B加計扣除項目,則夫妻雙方每個月個人所得稅繳納總額共計25832.5元,減稅幅度21.5%;
2、由夫妻中收入較高A加計扣除項目,則夫妻雙方每個月個人所得稅繳納總額共計25582.5元,減稅幅度22.3%;
3、由夫妻均攤附加扣除項目,則夫妻雙方每個月個人所得稅繳納總額共計25707.5元,減稅幅度21.9%;
最優(yōu)決策:對于中高收入家庭來說,決策收益排序:由夫妻中收入較高A加計扣除項目>由夫妻均攤附加扣除項目>由夫妻中收入較低B加計扣除項目,但總的來說,三種方法減稅力度差別不大。
此次稅改對于低收入群體基本上實現(xiàn)免稅,對于中低收入家庭來說減稅幅度達到95.7%,中等收入家庭減稅幅度58.3%,中高收入家庭減稅幅度22.3%,可以進一步促進收入分配公平。個稅加計扣除方法的靈活選擇對于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影響較大,對于中高等收入家庭來說,影響相對較小。總的來說,選擇由夫妻中收入較高一方進行全額加計扣除是家庭收益最大化的最優(yōu)策略。